各学院:
根据“北华大学学生注册工作实施细则”的有关规定,现将2009-2010学年度第二(春季)学期学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:
一.注册时间:2010年3月11日(周四)、12日(周五)、14日(周日),上午8:00至11:30 ;下午1:3 0至17:00。
二.注册地点:
东校区——教务与注册中心(二教学楼2206);
南校区——理科楼217室;
北校区——第二教学楼2114。
三、有关说明:
1.根据教学安排,注册期内不在校内的学生(含实习、实践、学籍异动等),由所属学院于3月10日前向教务与注册中心上报批量注册申请(申请格式见附件)。由教务与注册中心统一进行“批量注册”。
2.注册期间经批准请假不在校的学生,可由各班班长持经学院审批的“代注册申请表”,代为注册。
3.欠费学生须在计财处规定的时间内(2010年3月8日至9日)到各校区财务科缴齐学费,并于注册时间内持学生卡到注册点参加注册。本次公布的欠费名单,根据计财处2009年11月19日前交费数据产生(见学院邮箱),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缴费、注册的通知工作,确保学生注册前按时缴费。
4.注册期结束后,由学院对“未参加注册学生”及“因欠缴学费未能注册学生”进行公示。未经批准,未注册者,将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十条、《北华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进行处理。
北华大学教务处 北华大学计财处 北华大学学生工作处
2010年3月7日